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域名的使用,加大对违规域名的监管力度,制定此违规域名处置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申请“.citic”和“.中信”二级域名的中信集团内部用户。
第二章 违规行为
第三条 根据《中国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规定,已注册域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中信集团注册局将在书面通知域名持有人之后,通过注册商对该域名给予注销:
(1)域名持有者提交虚假域名注册信息的;
(2)依据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域名争议解决机构做出的裁决应予注销的;
(3)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的。
第四条 域名转让他人使用而未重新注册或办理过户手续的,中信集团注册局将通知注册商和域名持有人修正相关信息。如果中信集团注册局按照域名注册信息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发出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域名持有人仍未修正注册信息的,中信集团注册局将做出注销该域名的决定。
第三章 违规行为等级
第五条 中信集团注册局依照违规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违规行为进行分级处置。违规情节较轻的,责令其整改;违规情节较重的,注册局将暂停域名解析,同时要求违规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违规说明报告并跟踪整改,经注册局审查通过后,可恢复域名的解析使用;违规情节特别严重的,注册局将立即停止解析并取消域名持有人资格,停止所有域名相关的活动并报送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第四章 违规处理流程
第六条 中信集团注册局在接到域名违规投诉的两个工作日内,对违规行为进行核实。投诉理由认定成立的,中信集团注册局将对违规行为进行分级处置;投诉理由认定不成立的,中信集团注册局将向投诉者说明理由。
第七条 中信集团注册局在做出暂停解析或注销域名决定时,将书面通知投诉人和相关注册商。注册商在收到中信集团注册局域名暂停解析或注销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通知域名持有人,并自给域名持有人发出通知之日起满十个自然日时,予以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八条 中信集团注册局保留对本制度重新修订和最终解释的权利。
第九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